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密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新密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新密市公安局概况
一、新密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1、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部属全市的公安工作。
2、负责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3、指导、检察、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4、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5、组织、协调和参与侦破、处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6、负责全市禁毒工作的安排部署工作。
7、负责对全市经济领域犯罪的防范和打击。
8、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监察。
二、新密市公安局预算单位构成
新密市公安局隶属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双重管理,现有二级机构44个,正科级单位1个,即新密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副科级单位7个,包括警令处、政治处、交警大队、刑侦大队、经侦大队、110、巡特警大队;科所队室36个,18个派出所。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本单位不含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内设的二级机构不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本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新密市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公安局 2020 年 收 入 总 计40401.62万元,支出总计 40401.62万元,与 2019 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052.37万元,增长 73.03%。主要原因:一般债券项目与专项债券项目增加。
二、 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公安局2020年收入预算40401.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363.62万元(财政拨款19501.4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收费及罚没收入6862.2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788万元,其他各项收入130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公安局2020年支出预算4040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3.93万元,占38.84%,项目支出24707.69万元,占61.16%。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5693.93万元,占38.8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13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7.1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32万元;项目支出24707.69万元,占61.16%。其中:提前下达转移支付788万元,中期规划项目支出10869.69万元,一般债券项目1250万元,专项债券项目118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9801.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548.34万元,减少15.39%。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6363.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3515.76万元,占89.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8.19万元,占6.33%;卫生健康支出472.82万元,占1.79 %,住房公积金支出706.85万元,占2.68%。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57.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50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9 年增加400万元,主要原因为我单位公务用车老化,严重影响我单位正常办案需要,现已达到报废年限,故2020年购置执法执勤车辆,导致公务车购置费增加4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270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预算批复中,将项目预算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列入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中,未列支项目预算中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7.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我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落实相关政策,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密市公安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2337.11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新密市公安局共有车辆2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4辆,其他用车21辆,机要通信用车8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1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为788万元;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