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密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 件: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二、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
三、2020年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新密市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以下简称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挂中共新密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直工委)、新密市公务员局、中共新密市委老干部局(以下简称老干部局)、新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内设科室:办公室、信息调研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市直党建工作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老干部管理科、人才工作科、代表委员工作科、公务员管理科、考核工作科、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电教中心(参公)、老干部活动中心(参公)、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参公)、新密市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服务中心、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人事档案中心、新密市机关党员服务中心、老干部医疗保健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1.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协调全市“三级联创”工作;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指导、协调、规划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和指导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2.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有关政策和制度。
3.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落实;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提出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和其他列入市委管理以及市委委托组织部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上述干部的管理、考察、考核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出国(境)政审等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5.贯彻执行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方针、政策;负责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6.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实施意见;组织市管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指导和协调全市知识分子工作;调查研究知识分子工作状况,组织或参与制订知识分子工作政策,督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8.组织指导全市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法院、检察院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有关制度。
9.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
10.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预算为包含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2019年4月份机构改革后,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中共新密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和中共新密市委老干部局预算合并到市委组织部预算。
第二部分 市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20年收入总计2600.33万元,支出总计2600.33万元,与2019年预算(1867.55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32.78万元,增长39.24%。主要原因: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市直工委和老干部局预算合并到市委组织部。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20年收入合计260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00.3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0万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20年支出合计260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18万元,占51.92%;项目支出1250.15万元,占48.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600.3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9年预算(1867.5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32.78万元,增长39.24%。主要原因: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市直工委和老干部局预算合并到市委组织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06.89万元,占57.9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4.19万元,占34.78%;卫生健康(类)支出130.12万元,占5%;住房保障(类)支出59.13万元,占2.27%。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市委组织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组织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市直工委和老干部局预算合并到市委组织部。其中,市委组织部2019年预算5.3万元(接待费0.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老干部局2019年预算5万元(接待费1.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市直工委2019年预算0元,三个部门2019年预算合计10.3万元,与2020年预算7万元(接待费1.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相比,2020年预算实际减少3.3万元。减少原因: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郑州市及我市逐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要求,厉行节约、严格经费管理等。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无购车计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5万元)比2019年预算(4.4万元)相比增加1.1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市直工委和老干部局预算合并到市委组织部。其中,市委组织部2019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4万元、老干部局2019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5万元、市直工委2019年预算0元,三个部门2019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合计7.9万元,与2020年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5.5万元相比,2020年预算实际减少2.4万元。减少原因: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郑州市及我市逐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要求,厉行节约、严格经费管理等。
(三)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预算数(1.5万元)比2019年(0.9万元)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4月机构改革后,市直工委和老干部局预算合并到市委组织部。其中,市委组织部2019年接待费预算0.9万元、老干部局2019年接待费预算1.5万元、市直工委2019年预算0元,三个部门2019年接待费预算合计2.4万元,与2020年接待费预算1.5万元相比,2020年预算实际减少0.9万元。减少主要原因:严格遵守上级规定,逐年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委组织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26.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行,其中公用经费78.58万元、女工卫生费1.51万元、工会经费9.79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6.69万元、业务费1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3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市委组织部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委组织部共有车辆3辆(含原老干部局),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市委组织部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机构改革:根据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总体安排,市委老干部局、市直机关工委、公务员管理科业务整体划转并入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相关人员预算经费、公务运转费及项目经费一并划入中共新密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