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概况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及新密市委关于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中长期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负责拟定城乡社区发展治理政策体系并推动落实;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
(二)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
(三)负责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体制机制改革。
(四)牵头建立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资源统筹机制和人、财、物投入保障机制;负责统筹推进城乡社区的有机更新。
(五)负责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建设;负责建立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
(六)负责城乡社区党建具体工作,加强社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负责统筹推进以社区党组织为引领的城乡社区多元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治理方式现代化,建立社区智慧服务平台;研究引导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其他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的政策和工作机制,负责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的培育发展和规范化建设。
(七)牵头拟订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政策措施、薪酬体系和职业规范;构建社区工作者全覆盖培训体系并组织实施。
(八)牵头拟订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考核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重大问题和政策理论及实践研究,组织协调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宣传工作。
(十)完成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组织部负责全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政策研究和宏观指导。社区党建作为城市党建的一部分,市委社治委承担社区党建的具体工作,加强社区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建设。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社治委承担落实上级对社区发展治理的政策要求,具体负责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城乡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做好和上级职能部门的工作衔接。
二、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预算包括机关本机预算和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预算(新密市社区发展治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收入总计637.1万元,支出总计637.1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成立我单位,未进行2019年年度预算,另人员增加,临时性一般项目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收入合计637.1万元,全部属于一般公共预算637.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支出合计6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万元,占18%;项目支出520.1万元,占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63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3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9年因机构改革成立我单位,未进行2019年年度预算,另人员增加,临时性一般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去预算为63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03.4万元,占16%;商品和服务支出13.6万元,占2%;中期规划项目支出520.1万元,占82%。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资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2020年无使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新密市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62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照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单位暂未存在资产项。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五、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