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下列单位及人员符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92号)、《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转发豫人社办〔2019〕92号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的通知》(郑人社办〔2019〕252号)中享受补贴的条件,拟批准其享受补贴,现将申请单位及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7日至7月29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822;联系电话:86198668;电子邮箱:jycjc201@126.com。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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