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企业:
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0〕63号),大力实施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定岗位,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6个月以上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2、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3、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以工代训。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工,不含专营劳务派遣企业代理的未就业人员);
4、困难企业以工代训。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
5、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以工代训。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各类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
二、补贴期限
1、补贴范围中的1、2类的补贴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
2、补贴范围中的3、4、5类的补贴期限自2020年5月起,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200元,以工代训补贴按月申请,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按原有政策已落实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不得利用原有职工身份享受二次补贴。
四、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
2、培训计划(2份);
3、郑州市2020年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领表(4份);
4、企业诚信承诺书(2份);
5、加盖银行印章的工资流水(每页加盖企业公章)(2份);
6、以工代训花名册(与银行流水名册顺序相一致,每页加盖企业公章)(2份);
7、补贴资金支出明细或将补贴资金用于以工代训培训、职工生活费补贴的承诺书(从企业领取第二个月起提供)(2份);
8、补贴范围中的1、2、3类需提供吸纳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人社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审核。区人社局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送至郑州市人社局。
(三)拔付。由郑州市人社局汇总后提交至郑州市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财政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吴东明86198668
孙丽丽86198656
地址: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822室
附件:1、郑州市2020年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领表
2、企业诚信承诺书
3、以工代训花名册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