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 索引号:005299347/2020-003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新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7-29
  • 发布日期:2020-07-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

    依据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豫0103执恢200号,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豫0103执恢200号之一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法律文书,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规定,依法将杜胜利位于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龙湖大道6号院正商·红河谷6号楼2单元202,不动产权证书号为:豫(2018)新郑市不动产权第0049611号的房产权利转移登记至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苏光宇(现权利人)名下。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上述杜胜利的原不动产权证书进行公告作废。

                                   新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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