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

  • 索引号:699972689/2020-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 关键词:部门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7-24
  • 发布日期:2020-07-2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20年度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

    2020年度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负责风景区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旅游资源、文物古迹的开发、管理工作。

    2、负责风景区内育林护林和退耕还林工作,改善、涵养景区生态环境。

    3、负责风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

    4、负责风景区宣传推介和客源市场的开发。

    5、协助做好风景区内农户的搬迁和安置工作。

    6、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旅游资源开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负责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和项目开发。

    7、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负责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负责护林防火工作。

    8、负责风景区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服务工作,调节和处理民事纠纷。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督查、工会、妇联、人大政协、宣传、司法、文化、劳动保障、便民服务、人事、交通、卫生创建、团委、纪检监察、党建、武装、统计、财政、税源管理、“三资”代理、社会事务、旅游管理服务中心、森林公园管理处、工业环保、发改商务项目建设、扶贫开发、残联、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综治信访、农经、水务、安全、计生等37个职能站所办。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共有编制45个,其中行政编制10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员35人,其中行政7人、事业28人。

    2020年预算为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收入总计681.44万元,支出总计681.44 万元,与 2019 年预算752.40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0.96万元,下降9.43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中长期规划项目调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收入合计681.44

    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拨款收入388.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拨款收入17.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拨款收入94.96万元,中长期规划项目支出拨款收入18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支出合计 681.44 万元,按支出用途分类:1基本支出501.44 万元,占 73.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拨款收入388.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拨款收入17.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拨款收入94.96万元;2、项目支出180 万元,占26.42%,其中:杏花节宣传经费30万元,党建经费30万元,利民公司脱贫攻坚后续运营经费20万元,城乡环境卫生经费1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681.44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0 元。与 2019年预算752.40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70.96万元,下降9.43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中长期规划项目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681.4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681.44万元,占100%。其中:人员经费40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4.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制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取暖费、工会经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福利费等。中长期规划项目支出180 万元,其中:杏花节宣传经费30万元,党建经费30万元,利民公司脱贫攻坚后续运营经费20万元,城乡环境卫生经费100万元。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的

    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

    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

    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单位《支

    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

    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我单位 2020 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 7.2万元。2020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 年减少 2.22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需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2.22万元,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94.96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其中:其中:工会经费4.58万元,办公费31.69万元,福利费3.65万元,维修(护)费12.54万元,差旅费4.6万元,印刷费6.00万元,邮电费4.50万元,电费19.6万元,水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本单位房屋面积2624平方,价值259.7万元;垃圾清运车4辆,价值97.9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66.36万元。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我单位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

    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

    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

    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

    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

    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

    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

    他费用。

     

     

     

     

     

     

     

    新密市尖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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