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豫0183执协543号和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183执恢543号之一生效法律文书,证号为1001048799的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至冯巧珍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房屋所有权人杜万彬持有的证号为新密市房权字第100104879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30号
依据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豫0183执协543号和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9)豫0183执恢543号之一生效法律文书,证号为1001048799的房屋所有权已转移至冯巧珍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原房屋所有权人杜万彬持有的证号为新密市房权字第100104879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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