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本规划,接受公众的监督,征求公众意见,现对《中原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发展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中原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发展规划(2020-2035)》
规划概要:中原装配式建筑产业园位于新郑市辛店镇境内西部,西邻郑尧高速,北临省道323,东侧为规划辛千路,规划面积约4.46平方公里,规划期限2020-2035年,主导产业为装配式建筑。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寇真伟
联系方式:0371-62522002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刘 工
联系方式:13783447808
邮箱:snailapple@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园区在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公众对目前区域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3、公众对园区建设的支持与意见;
4、公众对园区结构、布局的建议;
5、其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次公示之日起,公众可采取本公示指定的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对本规划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规划编制单位和相关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s://pan.baidu.com/s/1BlQJenHSgp4xg23mypLX-A 提取码:heh6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