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复郑州荣昊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港安置区(部分)再生水能源供暖(冷)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索引号:680759247/2020-0015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8-06
  • 发布日期:2020-08-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拟批复郑州荣昊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港安置区(部分)再生水能源供暖(冷)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郑州荣昊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港安置区(部分)再生水能源供暖(冷)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6日—2020年8月10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1

    郑州荣昊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新港安置区(部分)再生水能源供暖(冷)项目

    新港大道以东、雍州路以西、遵大路以北、金陵大道以南

    郑州荣昊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春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新港大道以东、雍州路以西、遵大路以北、金陵大道以南区域,拟建设1座热泵机房、1座调节水池及配套管网工程,为新港1#、2#、3#、4#、9#安置地块和养老院供暖(冷),主要设备为污水源热泵机组、循环泵、水处理系统装置等,项目建成后供热面积约为42.2万m2,供冷面积约为6.2万m2,同时冬季为养老院提供热水。项目总投资56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5万元。

    一、废水:运营期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综合水处理器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养老院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固废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

    三、噪声:运营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2

    郑州美灵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8号楼

    郑州美灵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租赁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21L号楼1-4层,建设体外诊断试剂及配套仪器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项目,建成后年生产保存液、免疫类体外诊断试剂、体外诊断试剂、 PCR诊断试剂共100万人份,样本分离设备、生物芯片分析仪、免疫分析设备、分子生物分析设备共100台。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一、废水:运营期经消毒池预处理的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三、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3

    郑州恒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5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与30万吨干粉砂浆生产线项目

    八岗办事处滹沱张村

    河南恒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河南时代盛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八岗办事处滹沱张村,占地面积43244平方米,项目建设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和1条干粉砂浆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品混凝土及干粉砂浆拌合站及骨料仓、粉料仓、办公区及生活区等。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9.1万元。

    1、废水。厂区进出车辆及设备冲洗等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2、废气。烘干炉烘干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商品混凝土及干粉砂浆生产线配料粉尘、粉料筒仓粉尘及搅拌机搅拌粉尘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堆场全封闭并设水喷淋装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并设置暂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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