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辖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河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豫科〔2020〕104号)精神和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范围

郑州市各研究开发机构、市属高等院校,均要报告。

二、报告内容

1. 本单位2019年度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总体成效、主要经验和面临的问题。

2. 本单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数量及类型、来源情况。

3. 本单位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方式实施转化的情况。

4. 本单位推进产学研合作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包括自建、共建研究开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情况,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情况,人才培养和人员流动情况等。

5. 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和奖惩情况,包括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收入及分配情况,对科技成果转化人员的奖励、报酬和股权奖励纳税情况等。

6.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及附件,包括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等。

三、报告程序

1. 全面统计研究开发机构、市属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郑州市研究开发机构、市属高等院校填报附表1,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于8月7日下班前发至15565053376@163.com.

研究开发机构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市属高等院校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2. 确定参加国家、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单位名单。

对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推荐为国家、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单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于8月7日前反馈推荐上报名单并对本次统计情况进行公告。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同时预填报《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与国家统计系统内容一致,见附件2)。

3. 报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

(1)被确定为国家、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单位的,登录https://cgzhndbg.istic.ac.cn进行注册填报,以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邀请码注册填报。并于2020年8月28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并将填报系统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一式三份)打印盖章后,报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处;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统一发至15565053376@163.com。市科技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省科技厅。

(2)未被确定为国家、省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单位的,书面填报《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见附件2),并于2020年8月28日将报告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发至15565053376@163.com。

4. 市科技局牵头梳理撰写郑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总结报告,于2020年9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工作要求

1. 加强信息监管与保密工作。所属单位涉密成果及应用情况不属于报送内容。

2. 科技、教育、财政等相关行政部门将逐步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对相关单位评价和财政资金项目支持的重要依据。

五、联系方式

1. 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系统咨询电话

业务支撑单位电话:010-62167431

技术支撑单位电话:010-58882346

(填报过程中对填报要求有疑问可联系业务支撑单位,对系统操作有疑问或遇到系统异常可联系技术支撑单位)

2. 郑州市科技局联系电话

联系人:科技成果转化处 郑冠彬:0371-67180459 

地址:郑州市工人路13号市科技局210房间

3. 市教育局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等教育处  谢婉玉:0371-66961459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郑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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