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加强我国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0〕4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0〕24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
在分配的申报指标数外,可再多推荐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遴选条件的优秀人才。对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符合遴选条件的,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连续全职在郑工作3年以上;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三、申报评审程序
(一)推荐工作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上报的办法进行。
(二)各单位对照条件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负责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三)区人力资源局对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至市人社局进行评审。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书》及附件3份。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附件材料应包括:
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人选另须提交最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岗位变动审批花名册复印件;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和卫生健康部门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8.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证书或在外省市获得的同类称号证书的复印件;
9.不占指标推荐人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推荐人选简要情况表3份。
(三)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3份。
(四)同行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
(五)各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版。
(六)申报人电子证件照片(蓝底,JPG格式,高宽比5:4,分辨率600*480—1200*960,大小200K—2M)。
五、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申报人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遴选资格。
(二)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4日,申报材料受理后不再退回。逾期申报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系人: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贺若毅
电话: 67981520
地址:管委会南3楼人力资源局
邮箱: zzgxqrlzy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