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检指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核查档案材料等形式进行检查。具体包括: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办学行为、校舍安全、师资力量、信访稳定、学校依法治理等情况;
二、年检程序:下发关于开展年度检查文件通知——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自查整改——中心校组织检查组实地检查,形成年度检查初步意见——教育局根据实地检查情况和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年审结果通报,并对存在问题民办学校(教育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整改后下发合格文件
三、年审结果:下发年审结果文件至各中心校。
四、行政处罚:由于教育部门没有执法权,所以没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