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降低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和影响,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0〕6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企业以工代训申领工作通知如下:
【补贴范围】
受疫情影响行业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新郑企业。企业16周岁以上劳动者均可申领以工代训补贴。
【补贴标准】
开展以工代训的五类企业,根据以工代训人数,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补贴期限】
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政策受理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申请资料】
1、2020年郑州市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审批表(电子文档)
2020年郑州市以工代训补贴申请拨付资金汇总表
2、2020年郑州市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申领表(一式四份)
3、2020年郑州市以工代训补贴申请职工花名册(一份)
4、2020年企业发放职工工资银行对账单(一份)
(及银行代发工资协议)
5、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资料复印件(一份)
6、企业职工培训计划、补贴资金支出情况说明(一份)
7、郑州市申领以工代训补贴诚信承诺书(一份)
注:第4项企业开户行与代发工资不是同一个银行账户的,需提供银行代发工资协议
以上材料表格、花名册、对账单等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x63206131@163.com。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即日起受理5-7月的以工代训补贴,11月初受理8-10月的以工代训补贴。
咨询电话:63206131
报送地址:新郑市人民路277号新郑市人社局四楼412、402室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