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740730244/2020-00017
  • 发布机构:新密市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通知
  • 成文日期:2020-08-25
  • 发布日期:2020-08-25
  • 新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 2020 年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办理责任

    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履职、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维护民利、推动政府工作的有效形式。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政府工作部门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是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也是促进各项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各承办部门要从关注民生、为民负责的高度出发,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及时与分管领导联系,征求办理意见,并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研究,精心部署安排,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部门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审核把关,切实担负起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定计划、明确目标,积极负责,认真办理,定期在专题会议上汇报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进度,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二、严格工作程序,认真规范办理

    (一)承办部门接到办理任务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对承办有异议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要根据职能和相关政策以书面形式进行说明,经同意后退回;逾期不说明、不退回的,即由接办部门负责办理,接办部门不得自行交送其他单位承办。

    (二)各承办单位务必在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办理和回复所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并将办理复文按时报送局办公室。要按照具体内容、紧迫程度和可行性等因素,对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进行分类,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在答复环节,各承办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到态度认真,准备充分;答复函要内容完整、文字简炼、语气诚恳、格式规范,坚持实事求是、有的放矢。要认真对待每件议案建议和提案,提高承办质量和效果,确保“按时办结答复率、见面沟通率、满意率”达到 100% 。对“不满意”的或未按规定复文格式和办理时限办理的,局办公室将要求承办部门重新办理答复,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办理复文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办理(复文格式见附件)。复文要按所提问题的解决程度,用 “ A 、 B 、 C ”标注出办理结果。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已基本解决的,用“ A ”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 B ”标明;所提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者受客观条件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或者不宜解决留作参考的,用“ C ”标明。

    (四)对于 2 个或 2 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部门要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积极协调和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或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提案,要主动与协办单位衔接,共同确定办理工作方案,合力推动办理工作落实。在处理协办的建议和议案时,责任部门在接到交办件 1 个月之内将办理结果交主办单位,办理复文由主办单位归纳、汇总、报送。

    (五)议案建议和提案应逐件答复,对内容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问题,承办单位也可并案答复。

    (六)办理复文要以正式文件形式答复,逐级审核、严格把关。议案建议和提案的办理结果经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首先报送局办公室进行初审后,再报市督查局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再按规定的复文格式由我局行政正职审核,最后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

    (七)经分管领导审签后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电子文档发送至 xmscgj@163.com ),报局办公室统一汇总后上报市督查局备案,由市督查局分别统一转交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

    三、注重解决问题,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部门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和狠抓落实上,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工夫,进一步提高问题解决率、建议提案采纳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率。在具体办理和答复工作中,承办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要主动与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面商沟通,共同探讨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办理和答复工作的质量。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予解决而又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认真解决,抓紧落实;对应该解决,但由于财力、物力等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断看到阶段性的办理成果;对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确实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说明原因,认真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和认可。对于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议案、重要建议和重点提案,承办部门要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发挥这些重要提议和理念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建议、提案,承办部门要尽可能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对于急需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机构应限定时间,指定专人,限期从速办理;对于我市建设和改革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或建议、提案中多年提、反复提又不能马上解决的问题,承办部门应专题报告局党组,由局党组报告市政府分管领导,必要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所有议案建议和提案不仅要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不说大话空话,不敷衍应付,而且要件件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对反馈意见不满意的议案建议和提案,承办部门要重新办理,直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满意或基本满意。

    四、公开办理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各承办部门要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 2017 〕   382 号)的要求,认真履行公开职责,按照“谁办理、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不断推进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向社会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依法不予公开,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同时,还应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五、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

    各承办单位要健全完善办理、答复工作机制, 办理、答复工作的内容、格式、方案等,都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核对、签收、登记、交办、承办、督办、催办、答复、抄报(抄送)、归档等各个环节,都要有章可循,做到程序化;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情况的检查指导。市督查局将会同市人大代表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采取全面督办与重点督办相结合、电话催办与上门督办相结合、事中督办与事后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检查和督办力度,及时通报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度快、质量好的通报表扬,对无故延误期限或办理差的给予批评。答复完毕后,承办单位要对人大议案和政协重点提案以及正在落实的建议和提案进行跟踪办理,抓好落实,兑现承诺,并将最新进展情况按月向市督查局作出书面报告。各承办单位的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的满意率等指标将作为办理工作实绩纳入 2020 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各单位综合得分。


                                                                                  2020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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