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 索引号:00530306X/2020-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部门财政决算
  • 发布机构: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键词:政务部门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8-26
  • 发布日期: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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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度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部门决算

     

     

     

     

     

     

    二〇二〇年八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第一部分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情况:共有干部职工79人,机关人员18人,事业人员61人。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住房、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编制城乡建设计划,并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市政府批准;负责筹措和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城建规费的征收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四)向登封市政府、郑州市建设部门报告建设行业管理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五)负责住宅小区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对登封市境内的建设工地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安全施工检查,对符合施工条件的发放施工许可,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工地依法进行查处。
        (七)负责市区道路的建设和维修工作。
        (八)负责市区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对市容“十乱”现象进行日常管理。
        (九)负责市区园林绿地的建设和日常管护工作。
        (十)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登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如下: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登封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科室共有8个:办公室、法规信访科、工程建设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建监察科、房地产管理科8个科室。下设房管中心副科级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单位。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二级预算单位一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登封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1000.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95.15万元,增长5.657%。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局属所有人员工资水平比上年有所增长。二是我市市政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市政工程增多,建设投资也随之加大。 

    二、收入决算表  

    2019年度收入合4100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805.7万元,占94.6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033.52万元,占4.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4100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1.14万元,占16.54%;项目支出27950.93万元,占68.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0705.3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66.18万元,增长12.64%。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局属所有人员工资水平比上年有所增长。二是我市市政设施建设力度加大,市政工程增多,建设投资也随之加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4.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89%。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03.82万元,增长-4.32%。变动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局属所有人员工资水平比上年有所增长。二是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增少 。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54.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33.81万元,占99.93%;科学技术支出20.3万元,占0.07%;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076.27万元,支出决算为2885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增加新建项目产生追加预算;另一方面预算中的拟建项目年初未批复,也存在追加预算。

    其中:

    1.2060404 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6.2万元,2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4.1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38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86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5.20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5.37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963.3万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3.1万元,2120303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213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60.81万元,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6389.48万元,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00万元,2121301城市公共设施44.10万元,2121399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954.75万元,2130126  农村公益事业1254.48万元,2130299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716.07万元, 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12.84万元;2120201住房公积金57.61万元。初预算为24248.62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减少项目建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98.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927.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资本性支出6634.3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预算的38%。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控制维修和公务接待压缩及节俭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8万元,完成预算的54%,占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完成预算的6%,占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当年未发生处境。开支内容包括: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控制维修和公务接待压缩及节俭接待。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其中0车0辆、0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压缩开支。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中心城区功能提升项目负责登封市市区的城市管理工作,一年来,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工作计划,围绕中心工作狠抓落实。又确立两个重点工作:一是扶贫攻坚; 二是污染防治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在年度预算资金分配中掌握了主动权,尤其是对“三公经费”支出进行了有效有力的监管,使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明显下降,有效地提高了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一年来的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089.87万元,支出决算为996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3%。城市建设支出6389.48万元 ;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00万元; 城市公共设施24.52万元, 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954.75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443.67万元,支出决算为92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8.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市区路灯电费、维修费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89.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06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76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  通信用车4辆(机构改革,车辆由城管局带走)、应急保障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4辆(机构改革,车辆由城管局带走)、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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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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