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 索引号:41604893X/2020-0067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土地征收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关键词:国土资源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8-26
  • 发布日期:2020-08-2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郑经开征启〔2020〕第1号

    为保障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一: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位于潮河北环路以东、通湖路以南。

    拟征收地块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位于经开第十二大街以西、潮河北环路以北。

    拟征收地块三: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位于经开第十二大街以东、经南九路以北。

    拟征收地块四: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司赵村。位于经南八路以南、经开第十七大街以西。

    拟征收地块五: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耿庄村。位于经开第十四大街以东、经南十五路以南。

    拟征收地块六: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耿庄村。位于经开第十五大街以东、经南十五路以南。

    拟征收地块七: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耿庄村、京航办事处闫坟村。位于经开第十八大街以东、经南十六路以北。

    拟征收地块八: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明湖办事处梁湖社区。位于经开第八大街以西、经南八路以北。

    拟征收地块九: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位于潮河北环路以东、通湖路以北。

    拟征收地块十: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潮河办事处司赵村。位于规划路以东、通湖路以北。

    拟征收地块十一: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潮河办事处司赵村。位于经开第十二大街以东、经南八北二路以南。

    拟征收地块十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位于经开第十二大街以西、昌戈路以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七、地块十一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地块八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九、地块十、地块十二用途为商服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潮河办事处、明湖办事处、京航办事处、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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