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上街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回复

  • 索引号:744081894/2020-00240
  • 发布机构:上街区财政局
  • 关键词:提案,政协
  • 成文日期:2020-08-28
  • 发布日期:2020-08-28
  • 体裁:函
  • 文号:上财函〔2020〕24号
  • 生效日期:2020-08-28
  • 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 关于上街区政协第九届四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回复 根据《上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教体字〔2019〕35号),上街区对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幼儿资助政策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

    根据《上街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教体字〔2019〕35号),上街区对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作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在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幼儿资助政策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

    附件
  • 上街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9号提案-关于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docx
  • 郑州市上街区财政局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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