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相关企业单位:
为更好地支持我市金融改革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意愿和能力,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8〕67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开发区、各区县(市)财政局、金融办(局)负责奖补资金申报工作,严格按照豫财金〔2018〕67号有关规定,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做好奖补资金申报工作。
二、严格程序。各开发区、各区县(市)财政局、金融办(局)对本辖区内各类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联合行文上报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级平台公司的申报材料直接上报市财政局、市金融局。所有申报材料均须符合豫财金〔2018〕67号文件要求,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请各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以正式文件形式于9月4日中午12点前上报高新区财政金融局(五份)、高新区创新发展局金融办(一份),电子扫描件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逾期未报视同放弃。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金〔2018〕67号)
联系人:高新区财政金融局 李 悦 67986589 zzgxqsyb@126.com 高新区管委会南3楼财政金融局收入管理科
高新区创新发展局 郑东海 61738267 zzgxqjrb@126.com 瑞达路96号创业中心一号楼A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