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0037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717/2020-0008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司法局
  • 关键词:政务,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02
  • 发布日期:2020-09-0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司法局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会议 第2020037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赵永良委员:

    十分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您在市政协第十四届三次政协会议上提出的20200378号提案,我局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这是司法行政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和科学化的有效手段,也是践行群众路线建设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的根本要求。近年来,我局坚持以社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整合资源,横向拓展,积极在构建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进行尝试和探索。

    2018年7月,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大厅(租赁)正式投入使用。大厅设有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医疗调解、公证、司法鉴定等六个窗口,建筑面积400平方米,给寻求法律帮助的群众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便利,初步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城乡全覆盖。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人力资源丰富(常住人口1000万),社会治理任务繁重,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对标衡量,还存在建设层次不高、硬件设施滞后,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其中最大制约因素是缺少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独立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缓解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压力,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于2019年11月向市政府提出“关于将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列入市本级政府投资计划的请示”,并获政府批准,目前正在办理项目建议书。

    该项目拟采用我局二级机构市齐礼阎强制隔离戒毒所闲置土地,总建筑面积30300平方米,拟投资9730万元,由法律服务中心、法制文化广场、地下车库三部分十个功能模块组成。通过建设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化、便捷化、高效化的法律服务,增强全市人民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欢迎您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和关注。

     

     

     

                               2020年8月25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司法局            邮    编:450006

    联 系 人:陈  岩                  联系电话::13503996168

    抄    送:市政府督察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邮    寄:政协委员所在政府、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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