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对郑州航空港兴港能源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工业一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日—2020年9月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航空港兴港能源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工业一路加油站 | 规划工业一路以南、雍州路以东 | 郑州航空港兴港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规划工业一路以南、雍州路以东,占地面积3000.09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油站罩棚、站房及配套辅助工程,设置5个地埋油罐(3个30m3汽油罐、2个30m3柴油罐),4台柴/汽油加油机,6个充电桩,属于二级加油站,建成营运后预计年销售汽油2953t、柴油6464t。项目总投资75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4.2万元。 | 一、废气:运营期卸油、加油、储油产生的油气分别经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处理。 二、废水:运营期经隔油池处理的餐厅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循环水处理设备预处理,最终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郑州航空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固废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处理。 四、噪声:运营期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减振、距离衰减等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