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郑州市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郑建文﹝2020﹞88号)和《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郑建文﹝2020﹞89号)工作要求,在市纪委监委驻市城建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市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7月10日对市级、各区县(市)级监管的建设项目和各区县(市)城乡建设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区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主要针对市、区县(市)两级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抽查,由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和相关专家组成检查组,主要围绕招标投标、勘察设计、质量安全、建筑市场行为、劳动用工等5个方面,对35个在建房屋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第二阶段由市建设局法规处负责,对各区县(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共发现建设工程存在各类问题621项(详见附件),并向城市综合执法部门移送违法线索3起。
二、在建房屋工程项目抽查情况
(一)好的方面
一是被抽查的35个在建房屋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通知要求做好各项资料的整理与对接工作。二是抽查组将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后,各项目参建责任主体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了整改报告。总的来看,市级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在基本建设程序、施工现场管理、建设档案整理、管理人员履职方面较为规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参建各方市场行为不规范。多数项目的建设单位未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工资性工程款协议,未向工资专用账户拨付资金;个别项目专业分包合同无起止日期;个别区县(市)监管的项目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或公司,涉嫌违法分包。二是劳动用工管理不严格。个别项目劳动用工实名制覆盖率不足,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将农民工信息上传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个别项目与管理人员或务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无薪酬标准、无起止日期。三是个别项目管理混乱,相关责任主体派驻的现场负责人不履行管理职责,存在代写、代签检查记录、不落实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带班生产时间不符合规定等现象。四是项目施工质量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一些项目各项制度建设滞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不规范、编制所依据的标准失效、人员分工不明确,监理规划要素不全、编制依据失效等。五是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不到位。一些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展缓慢,一些项目尚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安全生产管理秩序不规范、不严格;个别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较差、安全教育不落实,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消防措施不到位、用电安全无保障。六是建筑起重设备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一些抽检的塔吊、施工升降机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维护保养不经常,个别安全装置失效等问题。
三、各区县(市)城乡建设局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一)好的方面
一是制度建设有力推进。大多数单位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比较重视,制订下发了实施细则、抽查方案,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库和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库一单”)适时进行调整完善,一些单位还根据实际情况完善了专家库,为随机抽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二是监管责任更加明确。各单位在机构改革导致执法人员力量薄弱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明确了牵头科室和相关业务科室的责任,通过抽取专家广泛参与协助抽查的方式,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落实。三是抽查活动基本落实。多数单位认真落实抽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抽查清单,严密实施抽查工作,并对抽查情况及时进行汇总和公示,对涉嫌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
整体上看,巩义市、荥阳市、上街区住建局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上推动力度大、制度较完善、执法效果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制度还不够完善。有的单位建立抽查制度内容笼统片面,缺乏可操作性;还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两库一单”,但在具体的抽查计划中却出现覆盖率较低的情况。二是抽查活动不规范。有的单位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作为专项活动,与原有日常监管模式同时开展;有的单位抽查过程缺乏监督,“随机性”无法保证,影响了结果的公平;有的单位对抽查结果的公示不重视、对涉嫌违法的问题未及时移送综合执法部门处理。三是保障措施不够得力。个别单位牵头的科室配备人员少、力量薄弱,“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设难以保证;一些单位没有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经费,未聘请专家参加检查,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抽查的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做好整改落实与公示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相关业务处室、局属各相关单位参加抽查的执法人员要落实督促整改责任,通过建立台账、逐项抓好落实,并同步将检查结果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涉嫌违法、需要移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立案查处的,执法人员要搜集证据,报局法规处审核后移送。
(二)进一步提高监管的覆盖率。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找准问题、分析症结、堵塞漏洞,不断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要将人员配备适当向牵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科室倾斜,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完善专家库建设,为执法监督提供保障;要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建设项目市场监管、劳动用工、消防、质量、安全等领域的抽查频率和覆盖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三)积极推进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做好“两库一单”的调整工作和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协调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争取年底前实现全市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联合抽查监管常态化。
附件:2020年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汇总
2020年9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