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0年9月4日对中电装备登电登封嵩山风电场升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电装备登电登封市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 中电装备登电登封嵩山风电场升压站建设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宣化镇荟萃山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3968平方米,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主要包括一台型号SZ11-50000/110的主变,容量为50MVA,采用户外常规布置,以及控制楼、综合楼及附属用房等。
| 运营期: 1、电磁环境影响:升压站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2、噪声: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3、固体废物:变压器油正常运营阶段不排放,事故状态下,收集至油池,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更换的废铅蓄电池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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