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应对体育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大型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郑州市体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在河南省郑州市行政区域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按可能产生突发体育公共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用Ⅰ级(特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