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为辖区内群众办事提供公共服务。
2、负责制定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对进驻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并负责实施考核、评比。
4、负责拟订进入中心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权限内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
5、对权限在上级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类事项开展初审、呈报服务,实行集中管理。
6、利用中心场所,面向广大党员、基层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提供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帮扶生活困难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等服务活动。
7、利用中心场所,通过群众性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和文艺手段,向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科学教育、共产主义思想教育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8、利用中心场所,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繁荣文艺创作,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9、利用中心场所,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为群众致富服务。
10、利用中心场所,负责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