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安全检查制度

  • 索引号:749243880/2020-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综合,应急管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08
  • 发布日期:2020-09-0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形式,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手段。为更好地督促辖区内各种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有完善的“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记录”一式两份,一份送被检查单位,一份留档。要加强本辖区内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公众聚集场所、烟花爆竹、危房等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有治理工作方案和总结。

        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规模较大的工地可以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的特点,可能给辖区居民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针对节假日前后因人员思想松懈而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社区(村)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社区(村)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属于需要街道协调解决的,报街道平安建设办公室。

        五、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负责检查的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事故隐患报告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事故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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