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与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郑州华美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 郑州华美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万片百页片建设项目 | 郑州市新密市大隗镇龙王庙村 | 河南金尚明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郑州华美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万片百页片建设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选址位于郑州市新密市大隗镇龙王庙村。生产工艺:原料外购(玻璃纤维网格布、水性酚醛树脂、黑纸、孔环等)-涂布-切片-压孔环-一次烘干-磨边-质检-制片-二次烘干-质检、包装-成品。主要设备:涂布机、裁切机、压机、电烤箱、车床、吸塑机、打包机等。 | 1、废气 由项目生产工艺可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酚醛树脂稀释搅拌、涂布、烘干过程产生的甲醛、酚类化合物;单组份环氧胶涂胶、烘干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纤维网盖磨边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项目搅拌、涂布、烘干、涂胶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管道及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共用1套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1#)。 甲醛、酚类化合物排放速率和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甲醛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5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26kg/h;酚类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10kg/h)的要求。单组分环氧胶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10kg/h),同时可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其他行业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建议去除效率70%]的要求。 车床上方设置半封闭式集气罩,纤维网盖磨边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引风机引至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2#)。项目车床磨边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20mg/m3,排气筒高度15m时,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可满足《新密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参照重点行业企业有组织颗粒物排放要求: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3]。 经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包括酚醛树脂稀释添加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其中酚醛树脂稀释添加水经烘箱蒸发耗散,因此生产过程无废水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1座化粪池(20m3)处理后由附近居民拉走用于农田灌溉,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本项目的噪声源为裁切机、自动压孔环机、车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及风机运行时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在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各厂界昼间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预测值均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玻璃纤维网格布裁型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外购酚醛树脂、单组份环氧胶产生的废胶桶收集后由原料厂家回收利用。建设单位建设一座20m2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生产过程中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胶桶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附近居民清掏,用于肥田。 裁切机产生的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经厂区一座20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
郑州华美研磨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5000万片百页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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