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荥阳市经济社会和公共利益发展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荥阳市202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有十六个地块,其中:
拟征收地块一、二:位于峪兴街以东、马米路以南、五龙路以西、塔山北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楚村村。
拟征收地块三、九:位于新田大道以东、北大路以南、奥莱大道以西、滨湖北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邢村村。
拟征收地块四、五:位于奥莱大道以东、北大路以南、住福街以西、住福街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邢村村。
拟征收地块六、七、八:位于桃贾路以东、马米路以南、峪兴街以西、博学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楚村村。
拟征收地块十:位于泰安街以东、洞林路以南、桃贾路以西、向阳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楚村村。
拟征收地块十一:位于桃贾路以东、洞林路以南、福康街以西、向阳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楚村村。
拟征收地块十二:位于福康街以东、洞林路以南、峪兴街以西、向阳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楚村村。
拟征收地块十三:位于泰安街以东、向阳路以南、桃贾路以西、腾飞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楚村村。
拟征收地块十四:位于滨湖南路以东、奥莱大道以南、环城东路以西、红石街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洞林寺村。
拟征收地块十五:位于福寿街以东、向阳路以南、峪兴街以西、腾飞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北沟村。
拟征收地块十六:位于峪盛街以东、向阳路以南、五龙路以西、光华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贾峪镇北沟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地块一、二、十、十五用途为居住用地、公园绿地。
拟征收地块三、四、五、七、八用途为商业用地。
拟征收地块六、十二用途为商业用地、公园绿地。
拟征收地块九、十三、十四、十六用途为居住用地。
拟征收地块十一用途为商务用地、公园绿地。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荥阳市2020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涉及地块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该通告发布后,市政府组织贾峪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地块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通告。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