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 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09-10 郑州 ℃ 加入收藏 错误报告 索引号:005307300/2020-00297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不动产登记/业务信息发布机构:新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键词:遗失声明文号成文日期:2020-09-10发布日期:2020-09-10体裁生效日期:2020-09-10废止日期不动产权证明遗失声明权利人周银川因保管不善,将新密房预字第1509002500号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周银川 2020年9月10日 标签: 上一篇:新郑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党支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推荐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