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登封市万林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万林家居年产量15万套木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 索引号:416264958/2020-00248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10
  • 发布日期:2020-09-1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对登封市万林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万林家居年产量15万套木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0年09月10日对登封市万林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万林家居年产量15万套木制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万林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万林家居年产量15万套木制家具

    郑州市登封市大金店镇

    河南郑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登封市万林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投资30000万元建设万林家居年产量15万套木制家具项目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内。项目占地面积68.81亩,建筑面积36958.25m2(计容总建筑面积57388.15m2),包括办公楼、宿舍楼和生产厂房等。主要生产设备有:精密裁板锯、冷压机、雕刻机、封边机、门扇自动加工线、木门底漆自动滚涂线、面漆喷涂线等。主要产品有:免漆门、烤漆门、面漆家具、吸塑门板和喷漆门板,建成后年产量木制家具15万套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下料、雕刻、钻孔、开榫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批灰、打磨、砂光粉尘;冷压、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喷涂工序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喷胶、吸塑工段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人员生活产生的食堂油烟。项目下料、雕刻、钻孔、开榫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经吸尘管道吸尘后采用1套除尘设备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批灰、打磨、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1套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2#排气筒),排放浓度和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封边、喷涂、喷胶和吸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收集后采用1套“HCO吸附脱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排气筒);天然气燃烧废气与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共用1根排气筒(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附件1表面涂装业非甲烷总烃60mg/m3,建议去除率70%)及《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 1951-2020)中的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的限值要求;项目人员生活产生的食堂油烟经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浓度和处理效率均能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小型标准的要求。

    二、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2m3“隔油池 化粪池”处理,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登封市大金店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及登封大金店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精密锯、冷压机、砂光机机、喷涂线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消音器、减振基础、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职工生活垃圾、边角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粉尘和危险废物(冷压工段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漆桶、废胶桶,环保设施产生的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烤漆工段产的废UV灯管)。项目设置20m2一般固废暂存间,项目产生的边角料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运往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危险废物设置1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大数据管理局二楼环保局窗口

     

    附件
  • 登环建表[2020]7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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