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郑州宏鑫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新增2台10蒸汽吨WNS10-1.25-Q型天然气锅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郑州宏鑫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新增2台10蒸汽吨WNS10-1.25-Q型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开发监督科。公示期为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4日。
电话: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宏鑫纺织染整有限公司新增2台10蒸汽吨WNS10-1.25-Q型天然气锅炉项目 | 郑州市中原区须水河西侧、梧桐街以南、文竹北街以西 | 郑州宏鑫纺织染整有限公司 | 河南泓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拟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万元,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河西侧、梧桐街以南、文竹北街以西,项目占地面积3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台10t燃气蒸汽锅炉、公用工程等,项目建设2台10t/h低氮燃气蒸汽锅炉和2根15m高烟囱,2套软水制备装置,软水制备能力均为6-15t/h。 | 一、废气: 项目购置的2台10t/h燃气蒸汽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采用分级燃烧 烟气再循环技术后锅炉废气分别通过两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市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108)号文的要求(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分别达到5mg/m3、10mg/m3、30mg/m3)。 二、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高盐废水和锅炉定排水,该部分废水为清净下水,可直接排入厂区污水总排放口,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纺织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再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五龙口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风管接口设置软连接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废: 项目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树脂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