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通知

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9]24号),现开展2020年度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郑州市行政区划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

(二)主要开展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人才培养、技术服务等工作;应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创业孵化等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三)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注册当年能够获得研发经费保障,以后每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

(四)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五)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

(六)具有创新的体制机制。具有区别于传统科研机构的现代化管理体制、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策机制、高效的成果转化机制、开放的引人用人机制、灵活的人员激励机制。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以及单纯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相关程序

申请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程序: 

(一)申请。申请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向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

(二)推荐。各辖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进行现场考察;审查合格后向市科技局推荐。

(三)评审。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审,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考察。

(四)公示。市科技局根据评审及考察情况,择优拟定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并进行公示。

三、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并按照申请书要求顺序胶装成册,一式5份,A4纸印刷,用彩页分类隔开并标注页码,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一)基础材料

1、《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复印件;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二)科研能力建设证明材料

1、全体职工花名册(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岗位等信息),其中科研人员和兼职人员应进行标注;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还需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2、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原价、数量)、及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

3、近三年(注册运营不足三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以下同)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的政府立项文件;

4、取得的各类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载体证明材料;

5、近三年取得的知识产权清单及证明材料;

6、近三年开展技术服务证明材料(技术合同及登记证明等);

7、近三年培育孵化企业的证明材料。

(三)财务证明材料

1、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科研经费支出情况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有防伪验证码;非财政经费支持科研经费账目、发票、记账凭证复印件。

(四)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受理及咨询

各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推荐,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一式5份;汇总提交本辖区加盖公章的《申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同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yzx139@163.com。

上述材料由各科技主管部门汇总统一报送,不受理申报单位的材料。

(一)受理时间。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工作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二)受理地点。郑州新兴产业技术研究促进中心,地址: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科技局602室。

联系人:郭欢  电话67183198。

(三)业务咨询

院校合作处:郑毅67174566 

张欣67180672

 

市科技局院校合作处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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