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办发〔2019〕56号 关于印发《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05274932/2020-000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 关键词:工作信息,2019,56号,陇办发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16
  • 发布日期:20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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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废止日期
  • 陇办发〔2019〕56号 关于印发《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辖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和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12月13日

     

     

     

     

    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事故,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办事处研究,决定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中旬,在辖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防范一般和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明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基础。经过集中整治,实现辖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集中整治范围

    集中整治的范围是辖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燃气、工贸及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

    三、集中整治内容及重点

    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展开。

    (一)聚焦作风建设综合整治。针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失、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不严不实问题,开展综合整治。

    1、开展警示教育。全面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2019年12月底前,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规模以上企业(单位)组织全体职工,至少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要召开专题会议,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义马“7.19”重大爆炸事故、江苏宜兴“9.28”特大交通事故以及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发生在管城区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

    2、督导事故多发高发行业领域。针对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实际,切实履行督查职责,对被督查单位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督查。帮助被督查单位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其提高红线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专家帮扶排查隐患。针对危化等高危行业领域,持续组织专家帮扶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技术指导、教育培训等服务,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全面提升隐患排查质量。

    4、组织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暗查暗访、走访座谈、现场抽查等形式,适时对社区、辖区单位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二)聚焦安全新规实施贯彻。坚决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河南省《关于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和车辆管理实施意见》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三个规定。

    1、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集中整治期间,各社区要在本辖区组织开展为期一周的集中宣传活动;辖区规模以上企业在本行业领域内持续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

    2、贯彻落实《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法制培训,重点推动企业负责人带班跟班作业,危险作业现场监督、相关方和外来人员管理等制度落地。

    (三)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继续深入开展以消防、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为重点的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力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1、危险化学品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危化企业安全导则,对辖区危化企业进行整顿提升,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和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迟缓;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审批不规范、不严格等问题。重点整治构成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二级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反应风险评估等问题。重点整治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承包商不符合资质或对承包商安全失管等问题,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特别是冬季未落实生产设备尤其是重大危险源防冻防凝措施,年末盲目抢产量抢进度等问题。

    2、工贸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液氨制冷、煤气专项执法检查,确保辖区粉尘作业场所和涉煤气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

    3、道路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针对冰雪雾霾等恶劣天气和春运特点,全面强化道路运输、轨道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控,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驾等违法行为。

    4、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以防坍塌、坠落、触电、火灾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5、公共消防行业领域。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整治突出风险隐患。督促各类公共娱乐场所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防火巡查和值班驻守。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整治各类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对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学校对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巡查,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加大对养老福利机构消防设施维修和投入力度,加强消防监督检查。

    6、特种设备行业。加强采暖锅炉、供暖压力管道、危化品生产储运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气瓶、供气管道等高风险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行为。

    7、燃气行业。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非法储存、运输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8、加油站、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四)聚焦重点时段严格管控。抓好重点时段和活动的预警预测。

    1、加强恶劣天气应对准备。各部门做好对雨雪、冰冻、雾霾、大风等极端天气的应对准备,引导企业和群众妥善应对,严防事故发生。

    2、加强重点时段重大活动安全防控。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相对增多的情况,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对公开举办的各类大型集会、商业促销、文艺演出等活动,严格执行审批报备制度;对春运期间汽车站人员密集时段,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安排足够力量,加强巡逻值守,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开辟安全通道,确保有序可控;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提前对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全面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保证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

    四、时间及步骤

    此次活动时间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3月20日。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2月8日前)。在辖区集中整治行动部署动员会议召开之后,各社区、辖区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具体细化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安排部署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排查整治行动,进行具体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12月9日至2020年3月10日)。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辖区正在开展的“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认真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尤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资金,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社区要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各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检查。在企业集中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办事处将对各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三)检查考核阶段(2020年3月10日至3月20日)。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办事处将对部分单位或行业领域进行抽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加强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务实戒虚,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问责,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迫究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辖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集中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细化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工作内容和推进措施,层层分解责任,扎实推进。办事处党政主要负责人负责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半月至少带队督促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按照办事处领导分包社区, 社区分包楼栋的要求落实好分包责任。

    (三)强化安全监管。要把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始终贯穿在集中整治全过程。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监管责任清单,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要根据监管职责,建立涵盖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要集中人力物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深入现场,严格执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与配合,联合查处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四)统筹联动推进。要把集中整治与正在开展的大培训、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的专项行动以及年度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一起来,统筹抓好工作落实。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对检查排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加快集中整治重大隐患清零,督促加强已经排查出重大隐患的整改力度,确保2019年年底前重大隐患清零。

    (五)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把宣传教育贯穿到集中整治行动的始终,营造和保持有利于集中整治行动的社会舆论氛围。要督促各类企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一线员工的遵章守纪意识、安全操作水平、应急处置能力。要积极发动职工群众参与集中整治,切实提升全社会安全意识和防控水平。

    (六)严格责任追究。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和整改情况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因隐息排查整治不到位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据事故原因和性质,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责任;对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整改力度不大的单位及责任人,要采取警示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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