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郑财资源〔2020〕1号)和《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郑房〔2020〕56号)要求,现开展我市第二批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定于2020年9月16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二、申报形式
申报单位通过郑州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简称: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http://zfbzj.zhengzhou.gov.cn)中的“中央奖补申报”模块提交申请,在线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同一申报单位的不同项目,应根据项目分类分别申报。
三、审核方式
受理单位根据《郑州市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相关要求
申报纸质材料应按封皮、目录、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除图纸外,所有材料均采用A4纸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内容部分依照《细则》中“申报材料”顺序装订。申报材料一式3份一律以打印或印刷形式填报(除需个人签字地方,勿手工填报),涉及租赁住房清单的需一同上报输excel表格。(申报政策文件及相关申报材料模版从市房屋租赁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下载)
联系人:王亚南 电话:67889596
2020年9月16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