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积极预防,及时控制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求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单位和个人的财产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条例,特制定本局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磊
副组长:刘恒军、张红阳、范卫民
成 员: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局长刘恒军兼任。局属各部门要结合本应急预案的要求,有效应对各种特发事件及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
二、工作的原则
1、分级管理,各负其责。领导小组要指导局属各单位开展工作,局属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理。
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
三、工作范围
1、辖区物业、停车场、车库、养护站、施工工地、垃圾转运站、中心机房等发生火灾或其它安全事故时;
2、辖区公园、广场发生火灾或游乐设施发生事故时;
3、有不明身份的群众在公园、广场举行非法集会、聚众斗殴或节假日游客大增出现拥挤时;
4、路灯设施因用电、被盗、破损等发生安全事故时;
5、在违法建筑的检查、督察、取证工作中出现交通、触电、模板倒塌、火灾以及机械伤害等突发事故时;
6、查处、督察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化学品及其它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出现突发性事故时;
7、因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雷电等)而引发安全事故时。
四、保障措施
1、局应急分队由直属中队安排5人组成。
2、局属各部门分别成立安全工作应急分队。
3、各应急分队要配备应急抢险车辆(由执法车辆担任)及其它抢险用具。
4、各应急分队要指定应急集结地点。
五、工作要求
1、发生火灾或其它安全事故时,在确保现场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要按照消防及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及时疏散人群并积极组织救援工作。一线执法人员、巡查人员等在日常工作中发生施工或交通意外等情况时,要及时向本单位应急分队通报。若遇人员受伤,应及时报警并积极组织抢救。
2、出现非法集会、聚众斗殴或游客拥挤时,要及时疏散聚集、拥挤的人群,并报警处理,有人员受伤时要报
120救护中心。
3、发生自然灾害时,各应急分队要听从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投入防洪抢险工作。若遇雷雨、台风、暴雨等天气,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及时通知局属各单位,立即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发生意外灾害时,积极组织各相关单位做好抢救工作,并且及时报警,协助其它各单位组织人员紧急疏散,把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加强值班制度,随时与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保持联系,发生紧急状况时,及时向局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做好善后工作。
4、路灯出现故障需要及时抢修时,现场应按有关安全施工规定,做好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和交通畅顺。
5、在查处违法建筑出现安全事故时,各安全应急分队要协助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
6、查处、督察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化学品及其它无证无照经营场所出现突发性事故时,各安全应急分队要协助辖区办事处及时疏散人群,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并听从现场领导的指挥,开展切实有效的应对救援工作。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