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辛店镇居易大道南、乐天路西、具茨山路北、翰林路东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条 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辛店镇东北部,具体的规划范围为居易大道、翰林路、具茨山路、乐天路围合街坊,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1.01公顷。
第二条 土地使用分类及控制
规划范围内用地类别为:公园绿地(G1)、商务用地(B2)、文化设施用地(A2)、服务设施用地(R22)、行政办公用地(A1)、防护绿地(G2)、供水用地(U11)七类。
规划控制A-01地块为公园绿地,地块面积为11227平方米;A-02地块为商务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30%<J<35%),地块面积为13302平方米;A-03为文化设施用地,地块面积为109571平方米;A-04为服务设施用地,地块面积为16684平方米;A-05行政办公用地,地块面积为14579平方米;A-06地块为防护绿地,地块面积为4008平方米;A-07地块为供水用地,地块面积为7999平方米。
第三条 建设容量控制
规划范围内A-02地块容积率应小于3.2,建筑密度小于35%,建筑容量小于42566平方米;A-03地块容积率小于1.0,建筑密度小于30%,建筑容量小于109571平方米;A-04地块容积率小于0.8,建筑密度小于25%,建筑容量小于13347平方米;A-05地块容积率小于1.0,建筑密度小于30%,建筑容量小于14579平方米;A-07地块容积率小于1.0,建筑密度小于30%,建筑容量小于7999平方米。
第四条 绿地控制
规划范围内A-01地块绿地率大于70%;A-02地块绿地率大于25%;A-03、A-04、A-05地块绿地率大于35%;A-06地块绿地率大于85%;A-07地块绿地率大于20%。
第五条 建筑高度控制
规划范围内A-02地块建筑高度小于60米;A-03、A-05、A-07地块建筑高度小于24米;A-04地块建筑高度小于15米(主体建筑高度小于15米,建筑附属造型构筑物高度可适当上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