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20-118
2、采购项目名称:购买城乡结合部空气质量监测点颗粒物监测设备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08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0年09月16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可吸入颗粒物(PM10)分析仪
1个
2
细颗粒物(PM2.5)分析仪
1个
3
机柜
1组
2、采购范围:城乡结合部空气质量监测点颗粒物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3、质量:合格
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 。
三、中标情况
四、评审专家名单
庞立新、王晓辉、孟凡营、朱喜安、刘哲(采购人)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依据计价办[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8,7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二七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09月21日 至 2020年09月2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提交人须提交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二七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371-61732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新润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15号企业壹号7楼715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3307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33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