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卓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工业园项目

  • 索引号:005252362/2020-00528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影响,评价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9-22
  • 发布日期:2020-09-2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卓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工业园项目

    郑州卓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工业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郑州卓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工业园项目

    郑州市郑州经济技术产业集聚区经开第二十一大街以西、经南十六路以北、京珠东环路以东

    郑州卓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河南中原易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4632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3740.3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61498.5平方米。本项目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规模为年产30万套主仪表台、30万套副仪表台、30万套门板内饰件;二期建设规模为年喷涂15万套主仪表台、15万套门板内饰件

    1、废气。一期工程1#厂房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1#)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一期工程2#厂房注塑废气、阴模真空成型废气、发泡废气、焊接废气、激光弱化废气、喷胶废气、烘烤废气、补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0m高(2#)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

    一期工程食堂设置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并配备机械过滤式 静电 等离子复合技术)对食堂油烟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专用烟道在楼顶排放,处理后油烟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型标准要求。二期工程前处理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气、喷涂工序产生的调漆、喷漆废气、流平、烘干废气一同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脱附 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由20m高(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 41/ 1951—2020 )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

    2、废水。一期工程循环冷却水废水直接经厂区总排口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污水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贾鲁河。二期工程的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喷漆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污水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贾鲁河。

    3、噪声。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过程中注塑机、冷却塔、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在75~90dB(A)之间,本项目在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后,西侧、南侧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东侧、北侧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一期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灯管、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二期工程产生的漆渣拟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压滤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桶和废漆桶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各生产厂家回收。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

    建设单位于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7日在大河网站上进行了首次公示;于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9月1日大河网站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并于2020年8月25日和2020年8月31日在河南日报上进行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建设单位于2020年8月26日在项目所在周边进行公告张贴;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并听取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公参调查期间项目共发放25份公参调查表,回收20份,公参期间无反对意见,公众支持该项目的建设

    附件
  • 郑州卓达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工业园项目环评报告书 送审版文本PDF(包含封皮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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