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新区土地规划工作。
(1)拟定空间发展规划、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环保规划、协助项目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年度土地储备供应和规划编制计划。
(2)负责项目指标的审核,协调相关部门核发工程建设的选址、用地、规划及项目招标前有关手续。
(3)负责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重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4)负责区域内土地、规划档案资料的收集、编研、开发利用及信息化等工作。
(5)负责区域土地储备、供应计划。
(6)协助做好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织编制及调整完善。
(7)负责基本农田易地补划、补充耕地指标、增减挂钩指标等指标购买及综合平衡工作。
(8)负责区域内农用地转用方面的集体土地报批工作,协调土地测绘定界、地类分析、权属调查、征地听证、预征收费用、信访稳定的评估、土壤污染调查、违法建设调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缴纳等各项手续办理。
(9)负责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协议签订、征地款和青苗费核算等征地工作,协助做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收储方案编制及报批、收储合同签订及土地整理相关前期各项工作。
(10)协助做好土地供应方面的土地评估与建议起始价回函、出让前置条件设置、场地平整、文物勘探、出让方案或协议或划拨供地等方面各项工作,并配合项目单位与财务部门做好项目成本报决与成本返还等工作。
(11)负责区域内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的申报。
(12)协助市区有关部门做好国有土地收购工作。
联系区自然资源局、房管局、征收办、人防办、环保局、文旅局、卫健委、教体局、民政局、规划分局及对应的省市相关业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