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郑州喜来乐枣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新土国用(2009)字第0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喜来乐枣业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12日
权利人郑州喜来乐枣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新土国用(2009)字第02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州喜来乐枣业有限公司
2020年 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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