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郑财监﹝2020﹞8号)要求,依据《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精神,组织开展郑州高新区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确定3家代理记账机构为2020年度检查对象。现将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1、郑州平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河南锐之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河南三陆玖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郑财监﹝2020﹞8号)要求,依据《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精神,组织开展郑州高新区2020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确定3家代理记账机构为2020年度检查对象。现将检查单位名单予以公示:
1、郑州平和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2、河南锐之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河南三陆玖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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