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全县限高限宽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 索引号:005295194/2020-0017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10-19
  • 发布日期:2020-10-19
  • 体裁
  • 生效日期:2020-10-19
  • 废止日期
  • 积极开展全县限高限宽设施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 我县 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求,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行动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 2020)64号)和 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 彻底清理规范限高限宽设施 的通知》要求 , 我所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 普通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行动。

    此次全县范围内 普通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行动 会议在我所三楼会议室召开,由我所支部副书记吴青松组织召开,中牟县地方公路管理所副所长卢书杰参加。副书记吴青松要求 通知明确,专项清理行动重点清理 四 个方面:一是无法律和行政法规依据,擅自在国道、省道上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 ;二是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擅自在乡道、村道上设置限高限宽设施的;三是限高限宽设施影响卫生急救和消防车辆应急通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四是利用限高限宽设施向通行车辆收费的。

    本次专项清理,将公路限高限宽设施检查卡点分为两类,对于符合审批制度的检查站卡,应当按照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对于非法的站卡,应当结合《公路法》第九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七十四条“以违反法律或者国务院有关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为案由,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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