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水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 吨方便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 索引号:416229650/2020-0018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关键词:告知承诺制,审批,批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10-21
  • 发布日期:2020-10-21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郑州水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500 吨方便食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序号

    建设项目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郑州水谷食品有限公司年产 1500

    吨方便食品项目

    新环审[2020] 130 号

    2020 1021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大数据管理局环保窗口,邮编: 451100

    电话号码: 0371-69972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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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环审[2020]130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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