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新密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 索引号:770875217/2020-001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部门财政决算
  • 发布机构:新密市民政局
  • 关键词:决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10-16
  • 发布日期:202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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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9年度新密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2019年度

    新密市民政局部门决算

    二〇二零年十月 十六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密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密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核对工作。

    (四)贯彻落实全市城乡基层群众组织自治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

    (五)贯彻落实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全市乡(镇)、街道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负责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负责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制度。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拟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按权限做好福利彩票相关工作。

    (十二)拟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新密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督促、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新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

    新密市民政局内设机构 10个包括:新密市地名服务中心、新密市殡葬服务中心、 新密市慈善事业服务中心、新密市民政惠民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新密市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新密市救助站、新密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密市殡仪馆、新密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新密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所属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437.7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839.11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预算项目减少(优抚抚恤、退役安置、医疗救助等业务均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343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2124.86万元,占90.22%;政府性基金收入1312.87万元,占9.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343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73万元,占12.2%;项目支出11804万元,占87.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437.73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39.11万元,下降5.87%。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预算项目减少(优抚抚恤、退役安置、医疗救助等业务均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22%。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44.22万元,下降13.5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构转隶预算项目减少(优抚抚恤、退役安置、医疗救助等业务均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医疗保障局)。

    (二)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24.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11870.23万元,占97.9%;卫生健康(类)支出 141.38万元,占1.16%;住房保障(类)支出 83.23万元,占0.94%。

    (三)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13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低保、特困、儿童福利等保障对象保障标准提高,救助类项目资金支出也随之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85万元,支出决算为77.12万元,完成预算90.7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业务划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事务管理(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7.76万元,完成预算25.8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与年初预 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及河南省地名办审 核验收没有结束,地名普查第三阶段工作延迟到 2020 年,项目工程资金尚未支付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数为280万元,支出决算为203.82万元,完成预算72.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和遗属补助费具有不确定性。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96.57万元,完成预算196.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结合使用及保障对象保障标准提高。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304.91万元,完成预算195.4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老年人数增加及保障标准提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年初预算为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57.72万元,完成预算103.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遗体火化数量具有不确定性。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91万元,完成预算196.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结合使用及保障对象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136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5万元,完成预算112.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结合使用及保障标准提高。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为970万元,支出决算为2572.18万元,完成预算265.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结合使用及保障标准提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89.99万元,完成预算44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结合使用所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年初预算为1665万元。支出决算为4190.54万元。完成预算251.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特困供养资金的结合使用及保障对象增加保障标准提升。

    12.医疗救助(类)城乡医疗救助(款)年初预算为320万元,决算支出为100.22万元,完成预算31.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划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3.72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8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86.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0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3万元,支出决算为8.63万元,完成预算的92.79%。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和公务出行交通补贴规定。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 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33万元,完成预算的89.56%,占9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完成预算的3.22%,占3.48%。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55%。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8.3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燃油、保险等费用。2019年期末,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万元。2019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调研。2019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X个、来宾XX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新密市民政局对 2018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老年福利和儿童福利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老年福利项目:强化资金保障,保障高龄津贴准时发放,把高龄津贴发放作为爱老、敬老的重要惠民工作抓实抓好。

    儿童福利项目:孤儿及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发放率达 100%。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特困人员供养项目: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和权益,供养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87%。主要用于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和用于社会福利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5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处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相应经费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 “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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