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发展改革和委员会部门职能

  • 索引号:005267062/2019-00029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中原区发展改革和委员会
  • 关键词:职能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10-28
  • 发布日期:2020-10-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发展改革和委员会部门职能

    区发改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三)研究分析我区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全区财政、金融产业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全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组织拟订全区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组织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其它投资)规划,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措施;对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进行审查审批;依照权限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负责对政府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组织实施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衔接申请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提出利用全区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建议。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等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综合协调产业集聚区服务业园区发展工作。

    (七)推进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参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的实施。参与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响应“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参与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教育、文化旅游、文物、体育、人力资源、民政、残疾人等发展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九)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能源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清洁生产促进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推进节能审查、节能监察工作: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十)负责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协调服务工作。贯彻执行省、市级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年度省市重点项目储备、申报工作;负责组织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推进工作。

    (十一)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执行价格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负责价格监测、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制定和调整区管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涉案物价格评估、鉴定工作;受理价格行政复议;建立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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