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第一市民纪念公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使用单位)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招标人(代建单位)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委托河南兴达工程咨询限公司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实验区第一市民纪念公园项目勘察设计(二次)
2.2招标编号:HGZ202010300301
2.3项目概况:第一市民纪念公园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电子信息三路以北、规划电子信息一街以东、规划电子信息二路以南、规划电子信息二街以西,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76667.05㎡(约合115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骨灰堂和生态葬(3 万个墓穴)、业务用房(含悼念室、业务厅等)、配套用房、地下停车场、道路广场、园林绿化(含景观小品)等。
2.4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等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的设计任务书。
2.5勘察设计周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2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算。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需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包含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园林景观相关专业(含园林、风景园林、景观设计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20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分别拟派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此处要求勘察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工程勘察业绩至少一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分别拟派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此处要求设计负责人)2017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公园园林绿化类工程设计业绩的至少一项。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3.6.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设计单位与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且最多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方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投标方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设计工作的单位。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提供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20年11月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5.4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再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等资料。(2)评审时需查看的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有关资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附相关复印件或扫描件即可,无需提供原件。投标人需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使用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招标人(代建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0371-60870377
代理机构: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厂路80号158号楼
联系人:段先生、花女士
联系方式:0371-68865936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