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河南惠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净水机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索引号:679456687/2020-0014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11-03
  • 发布日期:2020-11-03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拟对河南惠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净水机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 拟对河南惠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净水机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 0371-65561674

    通讯地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原分局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书(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1

    河南惠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及净水机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郑州市中原区铁魏路中段  

    河南惠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容成环保有限公司

    该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项目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铁魏路中段,经营范围为:纺织机械、汽车配件、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水处理设备、家用净水器的生产、销售;环保设备、家用空气净化器的生产、销售。

    一 、废气

    ①注塑工段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0.4542t/a,排放浓度为4.32mg/㎥,排放速率为0.065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发挥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业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②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破碎过程产生粉尘,粉尘产生量为0.1658t/a;将破碎机置于单独破碎间并进行密闭,设置负压集气装置,收集后通入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c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均为99%。

    ③食堂油烟依托现有工程,处理后达标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

    二 、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用水主要为循环冷却用水及职工生活水,循环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先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周边污水管网进入双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三 、噪声

    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垫等降噪措施后,再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各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昼夜≤65dB(A),夜间≤55dB(A),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残次品及经破碎机进行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废活性炭与废矿物油存放于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生活垃圾经现有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直接污染影响。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