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交文【 2020】26号)和《中牟县关于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与相关单位对接,密切协作,全力做好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现将任务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我局围绕工作重点对 淘汰车辆信息 进行了 归总 ,并 对 全县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进行筛查,建立 了 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台账 。 台账总数显示 我 县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共计 118 6 辆 。我局根据任务分工,对《道路运输证》信息进行了核查汇总。通过核查得知:台账中车辆营运证正常的有 372辆,营运证已迁出的有15辆,营运证已注销的有273辆,余下的526辆运政网上查询不到,即为无营运证车辆。下步,我局会积极与生态环境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接,共享企业信息、车辆基础信息等信息。从而加快中牟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车淘汰工作。
其次,我局正在积极与周边县市沟通学习,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淘汰措施;同时,根据淘汰车辆任务筹集专项补助资金,研究出台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补助资金发放兑付具体程序、补助标准,按照车型、年限等因素分档进行补助,引导鼓励车辆所有人主动尽早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