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财政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工作机构
郑州市中原区统计局自2020年11月6日起开始提供财政信息公开服务。
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51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
夏 季: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联 系 人: 谷羽
联系电话:0371-67363191
监督电话:0371-67363191
传真号码:0371-67363191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351号
邮政编码:450007
二、目录编排体系
郑州市中原区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生成日期、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了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2、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郑州市中原区统计局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信息:
1、区统计局及其工作机构的领导名单;
2、区统计局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规范性文件;
4、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5、年度工作总结;
6、依法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郑州市政府公开:http://zy.public.zhengzhou.gov.cn/进行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本机关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其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发改委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67363191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