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高村乡2020年部门预算

  • 索引号:00529153X/2020-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部门财政预算
  • 发布机构: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
  • 关键词: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11-09
  • 发布日期: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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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高村乡2020年部门预算

    2020年高村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规定列举)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七、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执行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

    (二)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搞好辖区内各村(社区)的工作,支持、帮助村民加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党员教育、发展党员工作;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武装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市直有关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干部。

    (五)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负责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经济,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引导和促进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

    (六)强化公共服务,依法做好民政、教育体育、卫生健康、科技、退役军人服务、残疾人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七)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管理工作。

    (八)抓好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开展社会公德教育、爱国卫生运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美化村镇环境。

    (九)负责辖区内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深化村务、财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组织协调农村土地流转,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加强乡镇级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一)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深化乡镇“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制定完善乡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公示机制,推进乡镇政务公开。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高村乡主要职责,设7个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人大工作办公室)

    2、党建工作办公室

    3、综合执法办公室

    4、乡村振兴办公室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6、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7、安全应急管理办公室

    根据高村乡主要职责,设5个事业单位:

    1、荥阳市高村乡便民服务中心(荥阳市高村乡党群服务中心)

    2、荥阳市高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3、荥阳市高村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4、荥阳市高村乡社会事业发展中心(荥阳市高村乡文化旅游服务中心)

    5、荥阳市高村乡三农服务中心

    乡镇纪检监察、群团组织的机构设置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预算为部门汇总预算。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数84人,其中:行政编制数33人,事业编制数51人;在职职工84人,离退休人员52人,遗属19人。

    四、车辆构成情况

    高村乡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小轿车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另有消防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等5辆。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3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47万元(财政拨款567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9万元(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只有上级拨付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预算3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万元,项目支出186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0万元,教育支出8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4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农林水支出111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其他支出23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37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4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万元;专项和事业发展支出25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7万元,资本性支出434万元,对企业的补助支出3万元,其他支出829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2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60万元,

    (3)教育支出88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122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244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

    (9)农林水支出1112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60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

    (12)其他支出2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947万元,我乡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6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47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减少了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9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2万元,占46.23%;公共安全支出60万元,占1.51%;教育支出88万元,占2.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122万元,占3.08%;节能环保支出244万元,占6.16%;城乡社区支出120万元,占3.03%;农林水支出1112万元,占28.06%;交通运输支出60万元,占1.51%;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占1.72%;其他支出23万元,占0.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5万元,其中:在职在编人员经费1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性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上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支出16万元,其中:用于其他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16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较2019年预算下降12%。

    3.公务接待费3.8万元。

    四、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年初,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消防车、洒水车、垃圾清运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乡没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七、空表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和政府采购预算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我乡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2.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反映下级政府收到上级政府基金补助收入。

    3.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反映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基金补助支出。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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